谢银忠律师团队
咨询热线:13806671409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订立
文章列表

能口头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吗?

2017年12月2日  谢银忠律师团队   http://www.nbzmgjls.cn/
    不能以口头形式订立建设工程合同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标的额大,合同内容复杂、履行期较长等特点,为慎重起见,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也就是说,建设工程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,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。 
    根据合同法规定,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、信件以及数据电文(包括电报、电传、传真、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)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。在实践中,较大工程建设一般采用的是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。通过合同书,当事人写明各自的名称、地址、工程的名称和工程范围,明确规定履行内容、方式、期限,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。工程承包合同,还应当明确承包的内容以及承包方式。勘察、设计合同,还应当明确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、设计文件(包括概预算)的期限、设计的质量要求、勘察或者设计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内容。施工合同,还应当明确工程范围、建设工期、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、工程质量、工程造价、技术资料交付时间、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、拨款和结算、竣工验收、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、双方互相协作等内容。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有关的合同示范文本作为参照订立建设工程合同。 
   

文章来源: 谢银忠律师团队
律师: 谢银忠 [宁波]
北京中闻(杭州)律师事务所
联系电话:13806671409
转载请注明出处  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nbzmgjls.cn/art/view.asp?id=899580386306 [复制链接]


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
  • 1.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
  • 2.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怎么处理 合同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
  • 3.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双倍赔偿的条件 转让合同定金怎么写
  • 4.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如何指纹捺印才受法律保护?
  • 5.2019年合同订立纠纷怎么处理?要约失效有哪些情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