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|
收藏本站
谢银忠律师团队
咨询热线:13806671409
首 页
律师介绍
专长领域
刑事动态
事故鉴定
房产法规
交通法规
法律咨询
联系方式
您当前位置:
首页
›
律师文集
›
合同知识
律师文集
刑事动态
事故鉴定
房产法规
交通法规
事故索赔
合同知识
刑事法规
经济犯罪法规
合同订立
合同法规
保障性住房
抵押担保
文章列表
什么是试用买卖?
2018年1月27日
谢银忠律师团队
http://www.nbzmgjls.cn/
试用买卖,又称试验买卖,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试用,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后承认购买并支付价款的买卖。试用买卖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,即只有在买受人经过一定期限内使用并承认购买后,合同才生效。
由于试用买卖在买受人承认购买之前,买卖合同并未生效,因此不发生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。为了保护出卖人的利益,避免合同效力长期处于一种悬而未决的状态,(合同法)第170条规定,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。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双方协议补充;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由出卖人确定。
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,也可以拒绝购买。但是,试用期间届满,买受人必须对是否购买标的物作出明确表示。如果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出明确表示,视为购买。
文章来源:
谢银忠律师团队
律师:
谢银忠
[宁波]
北京中闻(杭州)律师事务所
律师个人站
手机网站
联系电话:13806671409
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:
http://www.nbzmgjls.cn/art/view.asp?id=904489059233
[复制链接]
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
1.船舶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回迁房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吗
2.签订二手车交易协议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期限最长是多久
3.口头劳动合同合法吗?格式合同款项未作约定难追讨
4.网络上订立的保险合同需要注意音频形式的说明 劳动合同终止的六大情形
5.2019年签订商标转让合同需注意什么?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需注意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