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|
收藏本站
谢银忠律师团队
咨询热线:13806671409
首 页
律师介绍
专长领域
刑事动态
事故鉴定
房产法规
交通法规
法律咨询
联系方式
您当前位置:
首页
›
律师文集
›
合同知识
律师文集
刑事动态
事故鉴定
房产法规
交通法规
事故索赔
合同知识
刑事法规
经济犯罪法规
合同订立
合同法规
保障性住房
抵押担保
文章列表
夫妻间打借条 债务合同也成立
2018年5月8日
谢银忠律师团队
http://www.nbzmgjls.cn/
曹女士与赵先生原是夫妻。2006年10月20日,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判决,曹女士与赵先生离婚,并对子女抚养、夫妻财产作出判决,已经生效。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赵先生曾向曹女士借款5万元,并且给曹女士写有欠条。日前,曹女士起诉要求赵先生偿还欠款,赵先生否认向曹女士借款,但又陈述欠条可能是其在醉酒情况下所为。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赵先生给付曹女士欠款5万元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赵先生向曹女士借款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此借款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,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。现双方夫妻关系解除,曹女士向赵先生主张债权并无不当。赵先生对欠条的真伪持有疑虑,可申请有关部门予以鉴定。
法官提醒,如今,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,夫妻间借款的情况时有发生。夫妻间借款是法律所允许的。如果夫妻间借款事实被认定,就要受到法律保护。因此,夫妻间借款“打欠条”时也一定要慎重对待,切不可以玩笑视之。
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
合同纠纷
相关知识,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,欢迎浏览,感谢您的访问。
文章来源:
谢银忠律师团队
律师:
谢银忠
[宁波]
北京中闻(杭州)律师事务所
律师个人站
手机网站
联系电话:13806671409
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:
http://www.nbzmgjls.cn/art/view.asp?id=913911120741
[复制链接]
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
1.船舶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回迁房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吗
2.签订二手车交易协议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法律规定的担保合同期限最长是多久
3.口头劳动合同合法吗?格式合同款项未作约定难追讨
4.网络上订立的保险合同需要注意音频形式的说明 劳动合同终止的六大情形
5.2019年签订商标转让合同需注意什么?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需注意什么?